强国教育丛谈:增设法律英语专业 系统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2020-08-0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提加强涉外法律工作。随后,党的十九大及一系列党的重要会议,直至日前召开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都在强调“建设高素质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缺口之大,难以想象,国际舞台上能自如运用法律为武器的高端复合型法治人才屈指可数,这和我国的大国地位极不相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新时代中国面临的重大课题。教育部高教司2020年工作要点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为新文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指出要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推进外语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提供人才支撑。高校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完善顶层设计,整合资源,协同创新,系统化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刻不容缓。
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离不开法律英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涉外法治专业人才至少有两点素质要求:一要懂法律外语,二要通国际法律。因为英语的国际通用语地位,该语境下的外语主要指英语。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内涵可以概括为“精英明法”(精通法律英语,明晰国际法律)。法律英语是涉外法律服务不可或缺的工作语言。
涉外法治人才即“精英明法”的高端复合型人才,这就决定了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是分阶段、分层次的。法律英语人才是涉外法治人才的必经阶段。法律英语人才不完全等于涉外法治人才,但涉外法治人才首先应该是法律英语人才。市场调研表明,本土律师较外国律师的劣势不在于涉外法律知识,而是法律英语语言应用能力。法律英语语言技能的欠缺是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人员的严重短板。
二、正确认识法律英语的专业内涵
(一)澄清认识,走出误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特别是《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发布后,各地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方面做了不少有益探索,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不少误区。
1.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不能单靠法学院系。这是由涉外法治人才内涵决定的。涉外法治人才是指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能够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的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涉外法治人才“精通法律英语、明晰国际法律”两种能力的培养相辅相成,不可偏废。法律英语语言能力的培养很难在目前我国的法学院系实现,外语院系承担法律英语专业教学,责无旁贷。
2.涉外法律工作并不意味着要使用众多的小语种外语。涉外法律工作离不开法律外语。但由于英语的国际通用语地位,法律英语的语言价值上升。英语是WTO等国际组织官方语言,是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不可或缺的工作语言。认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涉及外语种类众多,盲目开设小语种外语,既不经济,也不现实。所以当前阶段,我们要发挥好法律英语龙头带动作用,促进涉外法律工作的有效开展。
3.法律英语不等于法律+英语。法律英语是英美法国家以普通英语为基础,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具有规约性的语言变体。和普通英语相比,法律英语在词法、句法、语篇上都有鲜明特点。《新概念英语》作者L.G.Alexander说“法律英语是一门专门外语,甚至是另一种语言”。根据CBI理论,法律英语学习要确保法律知识和英语语言技能同时进行,绝不能将二者割裂,有前有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要从培养坚实的法律英语语言基础开始。
4.涉外法律工作内容并不等同于国际法课程。不少人误以为,学习国际法就能做涉外法律工作。其实涉外法律工作内容与英美法体系密切相关。英美法今天仍被广泛应用于美英及加澳新等英联邦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地区。目前,联合国国际法院运用的司法程序依据英美法;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同样依照英美法;国际法的很多规则也是多有借鉴英美法。法律英语正是以英美法为载体,通过学习英美法学习纯正地道的法律英语。四十年来,我国英美法教育备受冷落,直到加入WTO后,我们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我国英美法人才后继乏人。
5.法律英语不是一门课程,而是新兴的交叉学科。法律英语学科系统独立、内涵丰富、实践性很强,它涵盖法律翻译、法律英语写作、英美法律文化、英美法律文学等研究领域。法律英语集英语语言文学和法学学科为一体,和新时代国家对外开放伟大实践紧密相连,有利于改善相关学科发展薄弱、后劲乏力的现状,有利于培养新的学科增长点和研究创新点,有利于国家外语能力提升和国家发展战略的实现。建设好法律英语学科是我国高水平对外开发的重要保障。
(二)法律英语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兴交叉学科专业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法律英语是法律科学和英语语言学有机融合形成的新兴交叉学科。“一带一路”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伟大实践急需“精英明法”复合型人才,有力催生了法律英语专业,这也是新文科建设的题中之义。法律英语专业服务于新时期对外开放,满足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市场的紧迫需求,体现了市场对外语教育的引领作用。
1.市场需要是法律英语学科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涉外法律业务激增。当下大量的涉外案件无人问津或只能聘请外国律师。法律英语语言技能的欠缺导致我国培养的法律人才无法胜任涉外法律工作。国际舞台上只相信“法律”。从法律视角入手,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2.法律英语成为专业日臻成熟。法律英语学科发展到今天,从理论到实践,从教学大纲到统编教材以及测试等已经完全具备专业设置的条件。中国政法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高校外语学院近年在英语专业设立法律英语方向,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从目前的教学实践看,法律英语绝不是政法类院校的特属专业,很多高校外语学院都可以尝试开设法律英语专业,只不过在专业方向上有所区别(如石油大学可侧重国际能源法、环境法;理工科院校侧重知识产权法;体育音乐院校侧重国际赛事规则、娱乐法等)。
三、完善顶层设计,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法律英语专业建设是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高校必须打破院系藩篱,加强横向联合协作,完善顶层设计,加快法律英语专业建设,系统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1.教育主管部门应出台具体举措,积极培育法律英语新兴交叉学科增长点。切实加大扶持法律英语学科研究力度,突出法律英语交叉学科的战略性引领作用。有关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认真研究,扎实推动法律英语学科建设快速到位。
2.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应增设法律英语专业。法律英语成为英语类专业之一,旨在系统化培养提高涉外法治人才质量,目标是培养中初级涉外法治专业人才,为国家涉外法律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3.外语法学院系横向联合,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在外语学院设置法律英语双学位专业,学制5年(3年法律英语专业+2年涉外法律);或者在法学院设置涉外法律本硕连读专业,学制6年(4年法律英语专业+2年涉外法律)目标是培养中高级涉外法治专业人才。这两种培养形式也是四年制法律英语本科专业的补充和延续提升。
新时代高校外语法学教育教学改革要立足国家发展战略,面向涉外法律服务现实需求,正确理解法律英语学科专业内涵,加快设置法律英语专业,系统化培养涉外法治专业人才,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作者:张法连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中心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时代英语+法律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应用研究”(17ZDA318)、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大招标课题“中国法律外交话语体系构建研究”(2017SISUHY00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