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连:加强区域国别法治研究 系统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加强区域国别法治研究 系统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尊敬的姜平会长、韩强书记,各位领导、嘉宾,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上午好!很荣幸受邀参加上海市法学会区域国别法治研究会的成立大会。
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通知,新设置“交叉学科”门类,成为第14个学科门类。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及其管理办法,原设于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的“国别与区域研究”,正式成为交叉学科门类下的“区域国别学”。区域国别学从二级学科到一级学科的跨越是对国家战略和时代需要的积极回应,有效打破了传统院系和学科之间的壁垒,有力践行了人才贯通培养的科学理念。涉外法治是当前法学学科、法律外语学科和法治传播学科建设的重要增长点,区域国别法学则是区域国别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区域国别学一级学科的设立,为深入开展区域国别法治研究提供了更多资源与可能,也对系统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起到了激励促进作用。
区域国别学天然契合国家战略。区域国别学是针对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外交、法律、人文、地理等各领域展开的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性研究,旨在通过深入观察世情从而为国家战略制定者提供科学的认知基础和坚实的智力支撑。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区域国别研究产生于19世纪的西欧,与殖民扩张和霸权统治相伴相生。我国的区域国别研究则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因服务外交工作而诞生,天然与国家战略密不可分。区域国别研究的诞生与发展,中外之理相同,都是源于了解和把握外部世界的需要,服务国家战略。然而与奉行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的西方不同,我国走的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之路。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以及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愈发紧密,我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区域国别学的坚实助力,区域国别研究本身也成为国家战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正如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翟崑教授所言,区域国别学与国家战略“学用相生”,国家对于全球、区域和国别层面的战略需求丰富了区域国别学的应用场景,区域国别学则为国家战略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智力支持。
区域国别法治研究恰逢其时。《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明确表示,区域国别学可授经济学、法学、文学等学位。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区域国别学需要一系列相关学科的支持,尤其是法学。后现代法学理论认为,法律是人们意识语言中的社会、文化、历史的折射反映,而隐蔽在法律中的是一系列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的不断重现。换言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秩序都可以从其国内法中或区域法中找到最为权威的表达。”法律是深入了解一国各方信息的重要渠道,同时也因其公开性而相对容易获取。区域国别法为区域国别学提供了最为权威、系统的他国制度规范,区域国别法治研究则为区域国别研究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也构成了区域国别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区域国别研究已进入“第三期发展”阶段,全国已有450余个教育部区域国别研究培育基地和备案中心,基本实现了研究对象国别和区域的全覆盖,但对于法学的研究领域依旧鲜有涉及。法学研究的缺失会使得交叉学科属性的区域国别学研究的完整性、综合性、全面性不足,区域国别法治研究恰逢其时。特别是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法治已成为了解他国和国家间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主要方式。
区域国别法治研究能力是涉外法治人才不可或缺的关键素养。涉外法治人才是新时代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依托,也是法学相关学科发展的动力源泉。2023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党和国家对完善法学教育体系、优化法学学科体系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加强区际法学等学科建设,并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意见》中所涉及的国别法、区际法学正是我们所讨论的“区域国别法”。区域国别法治研究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我国涉外建设领域的一大短板,而精通区域国别法治研究的涉外法治人才更是短板中的短板。从范围上看,涉外法的研究范围要远大于区域国别法学的研究范围,具备从事区域国别法治研究的专业能力并积极投身于区域国别法治研究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应有之义。
英美法治研究是区域国别法治研究的重中之重。何美欢教授说,法律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本质,而法律全球化又具体表现为全球法律美国化。英语的通用语地位和英美法的国际影响力决定了区域国别法治研究应以英美法治研究为重点,逐渐扩大研究范围。近年来,以法律战为代表的“软战争”已成为美国硬实力下降后企图借以服务其强权政治、维持全球霸权的重要手段。目前,我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美国国会涉华法案文本整理、翻译与研究(1979 -2019)”,整理发现,美国国会炮制了大量涉港、涉藏、涉疆、涉台法案,就人权、自由等问题妄加指责中国并干涉中国内政,“苦心”为中国政府塑造“霸凌”身份,同时通过立法在贸易、金融、财政、移民、军队及国家安全等领域钳制中国发展。法治时代,法律战已被视为发动战争与国际政治斗争的新武器。急用先行。当前应进一步加强英美法治研究和人才培养,尤其是美国法治研究和人才培养,实现从过往的规范和借鉴范式向应用和战略范式转变,以进行有效博弈,坚定维护国家安全。这也正是热切成立“区域国别法治研究会”的希冀之一。当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存在不少误区,其中将法律英语和英语混为一谈是最大误区。法律英语是在普通英语之上的一门专业外语,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尤其要注意对法律英语专业整体内涵的把握。必须强调,法律英语不是法律和英语的简单相加,而是英美法律知识和英语语言技能有机融合的一个整体,是涉外法治工作不可或缺的工作语言。法律知识和英语语言的学习没有先后顺序,必须同时进行。
“一带一路”国家法治研究是区域国别法治研究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需要法治保障。2024年是共建“一带一路”第二个金色十年的开局之年,我国已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迈入新时期,推进“一带一路”国家法治研究、加强“一带一路”法治保障,时不我待。这既是促进经济发展与合作、推动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需要,也是促进全球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必要之举。然而“一带一路”倡议涉及众多国家和地区,仅沿线国家就囊括普通法系、大陆法系、伊斯兰法系等,法律文化背景各不相同,所涉语种也十分多样,客观上增加了其法治研究的难度。这正是我们在呼吁学界和实务界要从法律外语入手,法律外语是加强区域国别法治研究、系统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关键所在。日前,外语界刚刚成立了一个二级学会,名称就是“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涉外法治教育专业委员会”。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区域国别学一级学科的设立充分说明区域国别学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互为支撑。区域国别法学是区域国别学的重要分支,区域国别法治研究是区域国别研究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涉外法治人才不可或缺的关键素养。区域国别法治研究应以英美法治研究和“一带一路”国家法治研究为重点展开,逐渐扩大研究范围。当前区域国别法治研究的缺失与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作为交叉学科的区域国别学的完整性,并阻碍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对外开放进程。法治建设新时代,区域国别法治研究重任在肩、大有可为!
谢谢大家!
主旨发言人简介
张法连,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JD)。兼任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译协法律翻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涉外法治教育专业委员会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研究首席专家,第一届全国人大法工委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高端智库核心专家团队成员,全国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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